冯胜🚙 提问:请教关哥老师,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,是否考虑“确诊即赔 “这个因素?
基本不用考虑,因为只有一部分重大疾病才是“确诊即赔”,而且也是有明确规定的。考不考虑结果都一样,属于标准化的内容。
具体点说:
重大疾病的标准主要主要有三种:
第一种情况是确诊即赔。
以恶性肿瘤为例:保险合同中对“恶性肿瘤”的认定为:
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,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《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》(ICD-10)的恶性肿瘤范畴即可。
也就是说,只要被保险人得到保险公司认可资格医生的明确诊断,即可以获得赔偿。这种情况多针对癌症和高位伤残等病状。
第二种情况是要求被保险人实施了某种手术后,才可获得赔付,并且所实施的手术必须达到指定标准方可。
举个栗子:
又是隔壁老王,买了重疾险。几年后,得了冠心病要做手术。医生说“不用担心,做个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就行”。
老王手术后,恢复的不错,去保险公司理赔,结果碰了壁,保险公司不给赔。为什么呢?
原来在重疾险合约中明确规定了:
只有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才可赔付。而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,和心导管球囊扩张术等其他非开胸的介入手术、腔镜手术则不在保障范围内。
第三种情况则是针对疾病状态的约束,只有疾病达到某一特定程度,被保险人方可获得理赔。
如严重冠心病要求: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为三支主要血管严重狭窄性病变,其中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75%以上和其他两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60%以上。
再如,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被烧伤,烧伤程度达到了三级程度,就能按重疾理赔了吗?
答案是:不可以的。要想按重疾获得理赔不仅需要被证明是三级烧伤,而且烧伤的面积还要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%或者20%以上才可以。
此外,还有部分重疾会对确诊后的存活时间提出要求,一般为180天。
例如:在重疾险中对瘫痪的要求是:
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者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。
其中,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,就要求确诊180天后或者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,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,或者不能随意识活动。
这里涉及到保险医学,之前提到过相关的理念,每一条标准都是有理论支持的。当然也希望这些标准再与时俱进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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